
文物摄影大多数在灯光照明条件下拍摄,需了解灯光照明特点。散光灯照明广泛、均匀,强度由照明区到非照明区逐渐减弱;聚光灯照明集中、强烈,强度由照明区到非照明区减弱。拍摄文物大多数用散射光,因为光强性质接近自然光,符合人物视觉习惯。
前侧光:沿拍摄方向成45°~90°角照射,适合表现粗糙和有凹凸花纹的器物(如陶器绳纹、铜器饕餮纹、甲骨刻字等)。侧光角度大则阴影短,角度小则阴影长。拍摄凹凸起伏大的器物用高位置侧光,凹凸变化小则用低位置侧光,甚至接近90°正侧光。玉器、石器、骨器上的加工痕迹及古纸、丝织品纤维组织需用聚光灯侧光;陶器纹饰、铜器铭刻、铜镜、纸币、印章等用散光灯侧光,注意防止光比过大或光线不均,通常加辅助光解决。
后侧光:属于逆光,可增加器物立体感和空间感,塑造轮廓。后侧光一般高于器物,使器物至少有两个受光面(上面和侧面)。若后侧光使器物1/4~1/6处于高光下,3/4~5/6处于暗面,必须使用辅助光。曝光值以暗部为标准兼顾亮部,光比不得超过底片宽容度,同时考虑主体和背景,达到层次分明、对比适中。
散射光:光线均匀柔和,明暗色调接近,投影平淡,适合拍摄易产生光斑的器物(瓷器、玉器、料器、金银器等)以及文件、图表、字画、小件器物。可在强光灯前加硫酸纸或磨砂玻璃,或用白纸屏、反光伞反射光达到散射光效果。
小件器物摄影多用散射光,注意:器物色调尽量接近,避免深浅色调差过大引起曝光偏差;大多采用俯拍角度;沉底颜色与器物颜色搭配协调;适当调整器物高低位置;器物之间不要互相遮挡。
拍摄玉器时使灯光照射方向与相机拍摄方向对称。玉器质地滑润且多雕琢精细花纹,需利用光线的入射角等于反射角原理,采取特殊角度拍摄,使玉器上的柔光和反光连同花纹一起进入镜头。
光源距器物较近,需主光和辅助光,投影处理不当会杂乱(尤其鼎、鬲等三足器物,每足有1-2个投影,两方向打光会出现两个投影)。投影过浓喧宾夺主,影子过多杂乱,没有影子则器物凌空如剪纸。浅色器物(玉器、石器、骨器、蚌器、铜器等)可放在深色背景上拍摄,投影不明显。处理好投影可增加立体感,填补空白、调整平衡、突出器物造型。
背景色调选择:全色片拍摄用深灰中间色调;彩色片拍摄用浅灰色、浅米色、浅咖啡色、淡黄绿色为宜,深色背景可选深棕色、深灰色或黑色。避免使用对比强烈的补色或鲜艳颜色,以免影响器物真实色彩(尤其表面光滑器物)。文物颜色偏深时宜用浅灰色调背景。
背景材料选取:光滑、细腻、透明的器物适合粗糙松软的背景(毛毯、网格布);粗糙、不透明的器物适合细腻的背景(灰布等)。
背景布使用方法:俯角拍摄时将背景布平铺器物下方;平角拍摄时可一端挂高处自由下垂至器物台再圆滑转向平台,使背景与台面无明显界限,或将背景布和台面分开,使画面中间偏下处出现明显界限。
考古摄影需要考古专业知识与摄影艺术相结合,才能拍出既有科学研究价值又有审美价值的作品。